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全攻略之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20181205(1).png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要求,广西区网上税务局正式升级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 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

为方便您更好的掌握电子税务局常用操作,我们将陆续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攻略,请您注意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操作使用全攻略之三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用户登录

登录http://www.gxgs.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点击【广西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首页面。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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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面,系统会自动弹出使用环境检测窗口,如有不通过项,会出现修复工具的下载提示,可点击【环境检测修复工具】进行下载。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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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合格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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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不合格界面)


点击左上角【登录】按钮,选择短信登录,则采用“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登录身份+短信验证码”模式进行登录。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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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登录界面)


若采用数字证书登录,则需要插入税控盘或者金税盘,输入税务数字证书密码。(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前需要下载安装数字证书服务及设备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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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证书登录界面)


二、业务流程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导航栏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跳转至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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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单填写

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中找到【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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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不同色块区域有其特定含义


 该区域表示“可填写单元格”

 该区域表示“不可填写单元格”

 该区域表示“必填单元格”


在填写表单时,如对该事项有疑问,可点击界面右上方的【办理须知】进行查看。

填写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会自动带出该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及银行等相应信息,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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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填写界面)

2

资料采集

保存表单后,可点击界面下方的【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纳税人可根据界面下方的红色字体温馨提示进行操作。

纳税人勾选所需上传的资料名称后,可选择本地上传扫描仪上传以及扫码上传三种方式,进行资料采集,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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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采集界面)


将所需资料上传完成后,资料状态从“未扫描”状态切换为“已扫描”状态,表示该电子影像资料已上传完成。上传完成后,核对资料信息无误,点击界面下方的【返回至表单】按钮,返回至表单界面。


3

表单提交

在表单填写页面核对当前表单内容、影像资料无误后,可点击界面下方的“提交”按钮,提示【操作成功】,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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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提交界面)


表单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面,可查看所申请的涉税事项状态显示在办(受理中”,等待税务机关受理。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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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


4

查看表单信息、资料信息

点击业务ID,可以查看表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网上申请事项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纳税人可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页面,查看当前办理的涉税事项业务状态为 “办(已完成”,则纳税人可以办理税款缴纳及发票开具等后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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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查询界面)


三、税款缴纳及发票开具

纳税人在网上申请事项由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可选择:

1、通过【发票使】-【发票代开】-【预缴开票】模块缴纳税款,预缴开票】模块支持三方协议扣款银联扣款两种扣款方式;

2、到税局大厅前台缴纳税款,税局大厅支持三方协议扣款POS机扣款两种扣款方式;

3、在税局大厅摆放的代开发票自助终端上缴纳税款,自助终端支持三方协议扣款POS机扣款两种扣款方式

缴款完毕后,即可在代开发票自助终端上自助开具发票了。


四、温馨提醒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界面右侧的智能客服进行在线咨询或者拨打全区7*24小时服务热线:400-900-2366进行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