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全攻略之二:申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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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要求,广西区网上税务局正式升级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 、业务标准统一 、数据标准统一 、关键创新事项统一 ”的功能。

为方便您更好的掌握电子税务局常用操作,我们将陆续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攻略,请您注意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操作使用全攻略之二

申报操作说明


一、申报表填写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导航栏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跳转至我要办税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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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中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打开增值税报表,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1、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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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不同色块区域有其特定含义


image.png 该区域表示“可填写单元格”

image.png 该区域表示“自动取数单元格(不可修改)”

image.png 该区域表示“自动取数单元格(可修改)”

image.png 该区域表示“本年累计数单元格”


切换至表单填写页面,系统功能菜单中带有*的表为必填报表,填写报表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顺序为各附表   主表   营改增税负分析明细表(营改增纳税人)。

附表一、二在没有保存过附表的情况下,打开时会自动弹出一表集成系统,数据由税局后台自动带出,纳税人只需核对数据是否有误,核对数据无误后,关闭弹窗,系统会自动填写至相应栏次当中,起到自动填写申报表的功能。

其余非必填报表,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即可,本期应缴纳的税款查看第3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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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双定户

小规模纳税人的填表顺序为:主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附列资料(差额征税项目纳税人填写)-主表,本期应缴纳的税款查看主表第22行

个体双定户直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个体双定户适用)即可,本期缴纳的税款查看主表第24行


二、申报表提交

申报表填写完成后,可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申报表提交】,进入申报表提交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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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选要申报的申报项目后,点击界面上方的申报数据提交,进行数据的申报。如在实时扣款前发现数据有误,可勾选相应项目,作废申报记录后,选择修改数据,直接回到表单填写页面,进行表单的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税费缴纳

申报完成后,可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税费缴纳】,进入税费缴纳页面,勾选要扣款的申报项目后,点击界面上方的实时扣款,可以执行实时扣款操作。实时扣款前,需按照相关比对流程执行操作,如果未按流程进行操作,可能会导致扣款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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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扣款结果查询

在申报结束后,纳税人可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申报结果查询】-【扣款结果查询】,进行申报结果及扣款结果查询。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纳税人可按申报日期所属日期为条件进行查询,并可以进行新老税号的切换,切换后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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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扣款结果查询页面,纳税人可按扣款日期所属日期为条件进行查询,同时也可以进行新老税号的切换,切换后查询相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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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查询打印

纳税人可根据需求,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中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查询打印】-【申报信息打印】页面,按申报日期所属日期为条件进行查询申报表后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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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温馨提示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界面右侧的智能客服进行在线咨询或者拨打全区7*24小时服务热线400-900-2366进行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