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使用全攻略之十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要求,广西区网上税务局正式升级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 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
为方便您更好的掌握电子税务局常用操作,我们将陆续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攻略,请您注意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操作使用全攻略之十六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登录http://www.gxgs.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点击【广西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首页面。如图所示:
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面,系统会自动弹出使用环境检测窗口,如有不通过项,会出现修复工具的下载提示,可点击【环境检测修复工具】进行下载。如图所示:
(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合格界面)
(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不合格界面)
点击左上角【登录】按钮,选择短信登录,则采用“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登录身份+短信验证码”模式进行登录。如图所示:
(短信登录界面)
若采用数字证书登录,则需要插入税控盘或者金税盘,输入税务数字证书密码。(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前需要下载安装数字证书服务及设备驱动)
(数字证书登录界面)
进入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印花税申报】,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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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如图所示: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界面)
本表分为《城镇土地使用报告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明细附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减免税附表》。如图所示:
(主附表树界面)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明细附表》是根据纳税人填写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数据,纳税人不需填写该表。如图所示: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明细附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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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内容填写无误后,点击界面上方的【申报】按钮,提示“申报成功”。如图所示:
注意: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业务前,需要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进行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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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申报成功后,页面会跳转到扣款界面,点击下方弹窗的“是”进行税费扣缴。如图所示:
(扣款界面)
查询打印功能
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请先在主附表树中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打印版)》,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报表,应总局要求系统暂不支持补打功能。如图所示:
(查询打印界面)
系统界面最右侧有个【智能客服】图标,点击进去之后可以输入关键字,点击相对应的条目即可出来解答方案。如果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可以转【人工客服】。如图所示:
(智能客服界面)
(人工客服界面)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欢迎您拨打全区7*24小时小时服务热线:400-900-2366进行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