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全攻略之十三:变更登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要求,广西区网上税务局正式升级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的功能。
为方便您更好的掌握电子税务局常用操作,我们将陆续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攻略,请您注意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操作使用全攻略之十三
变更登记
登录http://www.gxgs.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点击【广西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首页面。如图所示:
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面,系统会自动弹出使用环境检测窗口,如有不通过项,会出现修复工具的下载提示,可点击【环境检测修复工具】进行下载。如图所示:
(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合格界面)
(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不合格界面)
点击左上角【登录】按钮,选择短信登录,则采用“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登录身份+短信验证码”模式进行登录。如图所示:
(短信登录界面)
若采用数字证书登录,则需要插入税控盘或者金税盘,输入税务数字证书密码。(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前需要下载安装数字证书服务及设备驱动)
(数字证书登录界面)
进入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跳转至系统功能模块。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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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中找到【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填写变更项目,纳税人有该项目信息时系统自动带出,没有时不显示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后的内容,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如图所示:
(表单填写界面)
注:表格中不同色块区域有其特定含义
该区域表示“可填写单元格”
该区域表示“不可填写单元格”
该区域表示“必填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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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保存成功后,点击【资料采集】勾选所需上传的资料,可选择本地上传、扫描仪上传以及扫码上传进行影像资料采集。如图所示:
(资料采集界面)
所需资料上传完成后,资料状态从“未扫描”切换为“已扫描”状态,则该电子影像资料已上传完成,点击下方【返回至表单】按钮,返回至表单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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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单填写界面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界面下方的【提交】按钮,提示“操作成功”。如图所示:
(表单提交界面)
表单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可查看所申请的涉税事项状态显示“在办(受理中)”,等待税务机关受理。如图所示: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
如所申请的涉税事项税务机关受理成功后,则纳税人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查看该业务状态显示“已办(已完成)”。如图所示: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
点击业务ID,可查看表单信息、资料信息、办理流程等内容。如申请的事项被退回,则在“反馈意见”中显示税务机关退回的意见,纳税人可根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如需打印,可点击界面下方的打印功能按钮,打印当前表单。如图所示:
(打印界面)
系统界面最右侧有个【智能客服】图标,点击进去之后可以输入关键字,点击相对应的条目即可出来解答方案。如果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可以转【人工客服】。如图所示:
(智能客服界面)
(人工客服界面)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欢迎您拨打全区7*24小时小时服务热线:400-900-2366进行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