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全攻略之十一: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要求,广西区网上税务局正式升级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 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
为方便您更好的掌握电子税务局常用操作,我们将陆续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攻略,请您注意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操作使用全攻略之十一
注销税务登记
登录http://www.gxgs.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点击【广西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首页面。如图所示:
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面,系统会自动弹出使用环境检测窗口,如有不通过项,会出现修复工具的下载提示,可点击【环境检测修复工具】进行下载。如图所示:
(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合格界面)
(电子税务局环境检测不合格界面)
点击左上角【登录】按钮,选择短信登录,则采用“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登录身份+短信验证码”模式进行登录。如图所示:
(短信登录界面)
若采用数字证书登录,则需要插入税控盘或者金税盘,输入税务数字证书密码。(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前需要下载安装数字证书服务及设备驱动)
(数字证书登录界面)
进入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跳转至系统功能模块。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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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进入表单填写界面。
1)符合即办资格、即办条件,有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填写注销原因、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和是否逾期注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所示:
(表单填写界面)
系统会自动判断申请简化注销纳税人的类型,如符合即办资格、即办条件,有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会自动弹出提示框,点击“承诺”按钮。如图所示:
(保存界面)
签署《<清税证明>承诺书》界面录入承诺类型、承诺到期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
(《清税证明承诺书》界面)
(《清税证明承诺书》界面)
点击“打印”可打印《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清税证明承诺书》打印界面)
2)符合即办资格、即办条件且无未结事项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填写注销原因、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和是否逾期注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判断申请简化注销纳税人的类型,如符合即办资格、即办条件,无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系统会直接提示“操作成功” 。如图所示:
(保存界面)
3)纳税人无即办资格、不符合即办条件、有未办结事项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填写注销原因、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和是否逾期注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判断申请简化注销纳税人的类型,如不符合即办资格的纳税人会自动弹出提示框。如图所示:
(保存界面)
纳税人仅能自行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查看未办结事项明细。
(《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界面)
4)纳税人无即办资格、不符合即办条件、无未办结事项
如纳税人的类型为无即办资格、不符合即办条件、无未办结事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一般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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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保存成功后,点击【资料采集】勾选所需上传的资料,可选择本地上传、扫描仪上传以及扫码上传进行影像资料采集。如图所示:
(资料采集界面)
所需资料上传完成后,资料状态从“未扫描”切换为“已扫描”状态,则该电子影像资料已上传完成,点击下方【返回至表单】按钮,返回至表单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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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单填写界面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界面下方的【提交】按钮,提示“操作成功”即可。如图所示:
(表单提交界面)
表单提交成功,由税务人员审核后,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打印《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
系统界面最右侧有个【智能客服】图标,点击进去之后可以输入关键字,点击相对应的条目即可出来解答方案。如果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可以转【人工客服】。如图所示:
(智能客服界面)
(人工客服界面)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欢迎您拨打全区7*24小时服务热线:400-900-2366进行技术咨询。